报告、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、总体的结论,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。结论应该准确、完整、明确、精确。
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,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。
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、研究设想、仪器设备改进意见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。
《科技书刊标准化18讲》中建议:结论应该以正文中的实验或考察得到的现象、数据的阐述分析为依据,完整、准确、简洁地指出以下内容:
(1) 由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或实验得到的结果所揭示的原理及其普遍性;
(2) 研究中有无发现例外或本论文尚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;
(3) 与先前已发表过的(包括他人和作者自己)研究工作的异同;
(4) 本论文在理论上和实用上的意义及价值;
(5) 进一步深入研究本课题的建议。